想請問幾個問題1-我想在9/30那天辦理結婚登記,那需要在幾號預約呢?2-預約當天聽說要攜帶證件,請問是有哪些東西?3-9/30登記那天一定要帶二個證人嗎?4-結婚書約是由戶政人員填寫,還是由我們自行填寫?那證人的部 份也是由他們親自填嗎?5-另外我知道登記一定是要去一方的戶籍地去辦理,那預約也是 嗎?還是我可以在麻豆辦理預約?以上謝謝~
1.依內政部規定結婚登記可於3日前向戶政所辦理,並指定結婚日期,如在例假日結婚宴客並當日辦理結婚登記,請於3日前(9月27日)申請預約。2.請攜帶身分證、印章、預約當日宴客之喜帖。3.登記當日證人無需到場。4.結婚書約由結婚當事人及證人自行填寫,於登記時帶至戶政事務所。5.在何處辦理登記請至該戶政事務所登記預約,以便戶政人員安排人力為您們服務。若尚有疑問歡迎來電或留下您的電話,方便為您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