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市各戶政事務所於115年度連續假期之週六上午延長服務及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暫停辦理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
115年起本市各戶政事務所受理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時間及措施調整如下:
中華民國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連續假期如下:
(一)農曆春節假期:2月14日(星期六)至2月22日(星期日)。
(二)和平紀念日:2月27日(星期五)至3月1日(星期日)。
(三)兒童節及清明節:4月3日(星期五)至4月6日(星期一)。
(四)勞動節:5月1日(星期五)至5月3日(星期日)。
(五)端午節:6月19日(星期五)至6月21日(星期日)。
(六)中秋節及教師節:9月25日(星期五)至9月28日(星期一)。
(七)國慶日:10月9日(星期五)至10月11日(星期日)。
(八)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:10月24日(星期六)至10月26日(星期一)。
(九)行憲紀念日:12月25日(星期五)至12月27日(星期日)。
結婚當事人得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