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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」於114年9月8日起開放網路申請

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,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。

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