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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結婚登記

  • 發表人:RITA
  • 發表時間:101-07-27 08:27

文章內容不公開

  • Re:結婚登記
    • 回覆者:
    • 回覆時間:

    首先謝謝您來函詢問,為您答覆如下:現本所提供新人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天來戶政作結婚登記服務,免去您結婚當天仍需來戶政辦理結婚登記的奔波(意指:您想要在20120804作為結婚登記日可於前3天,帶著您的另一半來所辦理,並指定20120804為您們結婚登記日)。若選擇預約20120804當日辦理結婚登記(限當日結婚宴客),則須前2日由一方檢附喜帖前來戶政提出申請預約。倘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65722105或留下您的聯絡電話,本所將持續為您服務,謝謝您來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