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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

查14歲以下首次申請護照之民眾,業於101年8月15日開放

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。為提升便民服務及行

效能,內政部103年6月6日會議決議開放14歲以上首次申請

護照之人別確認者,自103年7月1日起得至任一戶政事務所

辦理。